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内政发(2017)2号)、《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内蒙古教发(2022)2号)等法律及文件精神及《集宁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集师发(2026)53号)等相关规定,经成果完成人与技术受让方协商一致,拟以协议定价方式对《储能飞轮模糊PID控制技术》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成果基本信息
成果名称 | 储能飞轮模糊PID控制技术 |
成果完成人 | 荆丽丽 |
成果完成单位 | 集宁师范学院(第一完成单位) |
成果类型 | 应用技术类成果 |
技术领域 | 新能源与储能技术/飞轮储能系统控制 |
成果简介 | 本技术针对飞轮储能系统在充放电过程中存在的非线性、时变性和负载扰动等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模糊推理的自适应PID控制策略。通过模糊规则在线整定PID参数,实现了飞轮转速的高精度稳定控制,有效提升了系统响应速度与抗干扰能力。此技术与常规PID策略相比,模糊PID智能控制的电励磁式同极型电机系统可实现转矩脉动更小、转速的稳定性更好等良好的系统性能,进一步达到飞轮储能高效充电的目的,结合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实验优化,适时调整设计方案,为飞轮储能项目的实验实践提供了数据借鉴和理论依据。 |
二、交易及定价信息
转化方式 | 其它协商确定的方式:技术服务 |
拟受让方 | 华驰动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拟交易价格 | 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
价格形成过程 | 1.协商定价:成果完成人、技术受让方双方在评估价值基础上,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后续开发投入等因素,经多轮协商,最终确定协议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0万元。 2.审批流程:本次协议定价会已经由成果转化申请人、技术受让方外、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代表共同参与完成。拟报集宁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审批。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50%,验收后支付50%。 |
收益分配 | 荆丽丽(第一发明人)分配比例 100 %。 |
三、公示期限及异议处理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集师发(2026)53号)第十一条之规定,采取协议定价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必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 15 个工作日。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1.公示期限:自 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起,至 2026年9月4日(星期五)止,共计1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须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具体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等。
3.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按学校分级审批管理原则办理成果转化的相关手续。
4.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将中止本次交易,待核实相关情况、无异议后重新公示。
5.以匿名方式提出异议或异议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6.受理部门: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成果转化科
联 系 人:石文华
联系电话:15034986459
电子邮箱:jnsykyc@126.com
办公地址:集宁师范学院行政楼407室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