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条件》《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学院组织评委会对参评教师的业绩材料进行了量化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拟推荐李栋参评教授职称,王媛媛、刘彤参评副教授职称。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主要领导反映意见。
监督电话:18648058698、13847488168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