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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蒙古学学院“学前教育(蒙授)专业第二届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0-10-21 点击数:供稿: 发布者:mwx 审稿人:呼和满都拉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我院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提高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兴趣,发展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我院决定举办集宁师范学院蒙古学学院第二届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技能大赛。

1.参赛对象:

学前教育专业2017、2018、2019级本科生

2.比赛项目:

儿歌弹唱、舞蹈、美术、讲故事

四、比赛设奖:

   个人奖项:一等奖      15名

             二等奖     15名

             三等奖     15名

            优秀奖     若干

    团体组织奖:         2个

五、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8日,学前教育专业各班班主任将本班报名情况上报教学科,逾期视为弃权。

2.比赛时间暂定为2020年10月10日-16日,各项目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每位选手选择四项技能参比赛,所有比赛项目根据报名情况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蒙古学学院

                                                2020年9月20日

项目一 儿歌弹唱

(一)比赛内容

自选一首歌曲,要求作品内容充实、感情充沛、思想健康向上的儿歌。

(二)比赛规则

1.比赛用品:学院提供各类音响设备。

2.比赛时间:儿歌弹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比赛要求:民族、美声、流行等唱法不限。

(三)评分标准

1.仪态端庄、台风自然大方,精神饱满,有感情地大声歌唱。(15分)

2.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20分)

3.发音方法基本正确,呼吸畅通,吐字清晰。(15分)

4.能准确运用普通话,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15分)

5. 具有分析、处理歌曲的能力,掌握歌曲的艺术风格,歌唱时以情带声。(15分)

6.能根据幼儿歌曲情绪风格选择适合的伴奏音型。(20分)

(四)比赛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25%)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比赛评委员会负责。

2.演唱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

项目二 舞 蹈

(一)比赛内容

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幼儿教育特点和时代精神。

(二)比赛规则

1.比赛用品

学院提供各类音响设备,选手自备表演服装、伴奏音乐(MP3或CD)。

2.比赛时间

不超过6分钟。

3.比赛要求

(三)评分标准

1.仪态端庄、台风自然大方。(20分)

2.身体素质较好,舞蹈基本功扎实。(20分)

3.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0分)

4.表演者对舞曲的音乐理解准确,节奏感强,具有良好的表现力和技巧性。(20分)

5.幼儿舞蹈要符合幼儿生动、活泼的特点,舞蹈编排与音乐紧密结合,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与感染力。(20分)

(四)比赛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25%)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比赛评委员会负责。

2.舞蹈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

 

项目三 美 术

(一)比赛内容

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童谣、儿歌、故事以及学前幼儿周围的现实生活等题材为主题进行美术创作比赛。

(二)创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1.体现幼教特色,有教育意义;有情感 、情景体现;有季节或地域特点;画面效果切合主题。(25分)

2.作品形象特征明显、生动活泼、趣味性强,符合幼儿认知特点。(25分)

3.作品色彩要求:多色相、彩度高、明度高,对比调和适度,符合幼儿对色彩的感知。(25分)

4.作品构图完整,画面视觉突出,既体现作者的技能水平、对各种绘画材料工具的把握和创造能力,又能符合幼儿审美意识。(25分)

(三)比赛规则

1.比赛要求:

(1)画面中要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物或动物。

(2) 使用8k素描纸进行创作,上色工具不限。

(3)素描纸由大赛主办方统一提供,绘画工具选手自备。

2.比赛时间:60分钟

(四)比赛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25%)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比赛评委员会负责。

2.美术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

项目四 讲幼儿故事

(一)比赛内容

选手自备一则幼儿故事。

(二)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自备故事不超过5分钟。

2.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将事先准备好的幼儿故事材料交组委会。

(2)参赛选手不得使用背景音乐和道具。

(三)评分标准

1.内容要求:主题突出、鲜明,健康向上,能使幼儿从中受到教育,结构合理,有故事情节。(20分)

2.形象要求:服饰得体,举止自然大方,仪表端庄,体现幼儿教师的精神风貌。(20分)

3.语言表达:(60分)

(1)脱稿讲述。(10分)

(2)普通话标准规范,语言儿童化、口语化,语速与幼儿心理节奏相适应。(10分)

(3)讲究技巧,叙述语言与角色语言有明显区分,角色语言有层次、有区别,语感丰富、语速处理得当,富有表现力。(10分)

(4)态势语运用恰当,有助于幼儿理解故事内容。(10分)

(5)精神饱满,富有创意。(10分)

(6)表达连贯、完整,生动有趣。(10分)

(四)比赛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25%)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比赛评委员会负责。

2.讲故事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