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规〔2023〕37号)(附件 1)以及《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集师发〔2022〕43 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推荐、初审,学团办公室复审,学院审定,推选以下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现予以公示、。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级物理学二班 卢健增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党总支办公室(Y811) 反映。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