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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1  阅读 次  发布者:  供稿: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按照自治区团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申报。

一、突出政治标准。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对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逐级审核把关,并结合各自实际自愿申报,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原则上各学院可申报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个,可推荐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各1名。推荐名单要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委。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因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彰”的,将对相关组织和个人问责。

四、按时提交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学院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于2022年3月25日18:00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jnsfxytwzzb@126.com,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晓瑭15847407775,陈丹15247451886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上述通知所属附件已上传共青团微信工作群,请自行下载使用)


共青团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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