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2〕1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本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二级学院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实验室、化学药品暂存室、实验废弃物暂存场所、重点危险源存放场所等。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
3.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废弃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
4.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气体浓度报警器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5.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二、其他要求
1.暑假期间不须开放运行的实验室,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暑假检查后贴上封条,如果启用需要和相关管理部门报批。
2.各二级学院须有假期专门安全巡查人员和应急联系人,并做好值班记录。实验室张贴安全负责人及应急联系人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3.涉及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大型仪器、实验材料的学院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单位,须指定专人管理。
4.对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试剂,气体钢瓶,高压、高速、高温仪器设备,及其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物品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进行登记。认真检查管理人员、设施设备、工作流程等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坚决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5.各二级学院要针对夏季雷、电暴雨等多发的强对流天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因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三、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7月上旬)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条目,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2.各二级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请各实验室相关单位于7月10日之前,将《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6850646@qq.com,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7月中旬)
学校将派出检查组,对各二级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联系人:蔡国瑛
联系电话:0474-8989013
附件1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附件2 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
附件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x
附件4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