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树、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妇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基层分工会推荐,校党委审核,同意焦俊亮、王媛媛、李海栋3位同志为我校推荐自治区“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校纪委反应。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8日
举报电话:15848055518(校工会) 8383228(校纪委)
工会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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