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为保障我校教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完成2025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期为202631日至630日。

预约办理:31日—320日办理,可于2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

无需预约:321日—630日可直接办理。

建议我校教职工531日前完成申报,避免集中拥堵与逾期风险。

二、办理对象与情形

(一)需办理汇算

1.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 2025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无需办理汇算

1.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且需补税的;

2.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400元的;

3.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三、办理渠道与操作要点

1. 优先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手机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理;

2. 提前核对收入纳税明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补充填报2025年度未足额享受的扣除项目;

3.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请对比后选择更优方式;

4. 退税需绑定本人名下Ⅰ类银行卡;补税请在630日前完成,避免产生滞纳金。

四、重要提醒

1. 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公益慈善捐赠等可依法补充扣除,请如实填报并留存资料备查;

2. 申报信息由本人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逾期未补税将依法追缴并加收滞纳金、影响纳税信用;

3. 警惕电信诈骗,税务机关不会以退税、核查为由索要账户密码或转账,有疑问请拨打12366或咨询校财务部门。

五、咨询方式

计划财务处咨询电话:0474-8989061

办公地点:行政楼205室;

请各学院及时传达通知,全体教师按期完成汇算。



集宁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