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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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集宁师范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在教师自愿申报、部门教师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部门“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为常峰。
特此公示。
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来部门办公室反映意见。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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