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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统战部关于晋位升级创建四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全院党的建设工作安排
2012-11-26 11:22     (阅读:)

组织统战部关于晋位升级创建四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全院党的建设工作安排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关于促进“晋位升级”创建“四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创建“四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全院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目标:

总体实现精心打造一批品牌基层党组织、培树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提升一批较好基层党组织的目标。

具体工作日程如下:

11月16日——11月26日,动员部署,自我定级并进行公示。

11月26日——12月18日查摆问题,制定方案并上报方案。

12月18日——1月8日组织实施,集中整改。

1月9日总结提高,考核验收。

要求:

1.各院系、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晋位升

级工作日程安排部署工作。

2.依据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按照基层

党组织自评、党员测评和群众测评的程序进行量化测评。测评结束后,各部门、各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本部门基层党组织等级。将评定结果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并将填写好的《基层党组织自评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自评得分情况说明》及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送学校组织统战部。

3.各院系、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要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评定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方案。方案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具体、措施可行、时限限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个问题、一条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制定问题整改公示牌,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进展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4.各院系、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逐项进行集中整顿。

5.各院系、各部门基层党组织要在1月8日前组织开展阶段性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进行补课。

6.学校将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在年底前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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