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认证小常识
01 师范类专业认证关注的“三个机制”健全
第一个机制:质量监控机制(课程教学/教育实践/学习成果)。
第二个机制:达成情况评价机制(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培养目标)。
第三个机制:持续改进机制(基于评价结果的改进)。
02 师范类专业认证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设定提出的要求
培养目标的内容包括服务面向、服务定位和人才规格等内容。要对师范生毕业5年左右的具体能力和表现有清晰的表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并要求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03 师范认证对师范生的毕业要求
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认证(二级)毕业要求包括八个方面: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沟通合作。每一毕业要求有具体的细则,以“教学能力”和“学会反思”为例(图二):
图二 教训能力和学会反思毕业要求
04 “一践行三学会”
“一践行三学会”是师范类专业对所培养的合格教师在专业素质方面提出的要求,是对毕业要求的进一步概括,指“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
05 师范类专业认证结论的用途
通过第二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所在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建立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通过严格程序组织认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
通过第三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师范类专业认证结果将为政府、高校、社会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招聘、高考志愿填报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