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宁师范学院2024年职称评审办法》要求,化学与化工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高级、中级职称教师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现公示如下:
正高级职称教师:吴亚丽(教学科研型)
副高级职称教师:金 宏(教学科研型)
中级转专业教师:庞 燕
中级转系列教师:全凤玲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19日——10月21日
监督电话:1394743153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