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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4-10-19 10:32     (阅读:)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2024年职称评审办法》要求,化学与化工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高级、中级职称教师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现公示如下:

正高级职称教师:吴亚丽(教学科研型

副高级职称教师:金 教学科研型

中级转专业教师:庞

中级转系列教师:全凤玲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1019——1021

监督电话:1394743153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送审表-吴亚丽.pdf已下载
附件【送审表-金宏.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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