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现就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结课时间
2019年1月6日前结课(泉山校区网络楼、白海校区幼师楼机房课请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结课)。
二、考试时间
1.系考课程的考核一般于结课时间进行,其中全校公共课的考核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它课程的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2.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校考课程在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进行,可上下午安排。其中1月7日上午为2018级大学外语考试时间(其中A层为机考),1月8日上午为2017级大学外语考试时间(其中A层为机考)。
2015级、2016级校考课程的考核结束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1月10日,2017级、2018级不得早于2019年1月11日。
3.重修课程的考核可随期末考试进行,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三、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1.校考课程试题(卷)库建设按要求于2018年12月9日前完成报我处教务科。
2.考试日程(含系考课程考试日程)于2018年12月16日前按要求在网上录入。
3.各二级学院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系考课程考核行为,并依据考试大纲和考核形式规范试卷模板。
4.试题(卷)的命制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进行,要减少记忆性试题分值总比例,增加考核学生能力试题分值总比例;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内容不低于20%,三套试卷要等值且重复率不得高于20%;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严把试题(卷)质量关。
四、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继续在标准化考场教室设立“无人监考”考场。
1.符合《集宁师范学院无人监考考场管理办法》文件中要求的申请条件的班级均可以进行申请。
2.本学期申请的无人监考考场的考试仅限于校考考试课程。
3.教务处审批通过后,二级学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班级和二级学院考试班级、科目、时间以及考场安排。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7日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无人监考考场申请表
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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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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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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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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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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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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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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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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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是否有人 因考试违纪而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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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班同学均签订 《诚信考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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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无人监考考试课程 |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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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周 星期( )时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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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周 星期( )时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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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周 星期( )时间: |
申 请 |
班长签名: 年 月 日 |
二 级 学 院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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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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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体同学签名的无人监考考试班级诚信承诺书材料附后。
集宁师范学院诚信考场承诺书
—— “无人监考,诚信考试”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无人监考考试,并已阅读《集宁师范学院“无人监考”考试管理办法(试行)》、《集宁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若有违反考场规则有关规定,则自愿接受《集宁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诚信考场是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考生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承诺人:
集宁师范学院 二级学院 专业 年级 班级
(全体学生请在下列表格中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