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首批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0-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为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体系,全面提升全区劳动教育实施水平,推进全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认定办法(试行)》(附件2),决定在全区开展首批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内容包括农业类、林业类、牧业类、服务业类和工艺加工制作类等,可承接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实习实践场所等。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应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开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二、报送材料

(一)自评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透选认定办法(试行)》,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评赋分,自评超过100分以上方可申报。自评报告包括基础条件、师资队伍、优势项目、管理运营、特色亮点等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字数在3000字以内。

(二)支撑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相关运营资质(营业执照、环评报告、消防安全、卫生许可证、特种设施设备文件等)、基地范围与功能分区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劳动教育实践课程文本资料(教学课件2个以上、活动场景图片5张);

3.基地运行管理工作各项制度(JPG格式照片呈现);

4.基地视频介绍资料(时长5分钟以内);

5.近三年服务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情况说明。

提供的教学课件、场景图片、活动文本、基地视频等资料要确保内容无政治性、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商业广告,不含任何产品具体信息,以上材料标清目录,装订成册。

(三)《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3)


请申报部门认真研读《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认定办法(试行)》,并按要求准备材料。于10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行政楼212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nsfxyjwc@126.com。

联系人:刘银波 郭丽雯

联系电话:0474-8989013


附件:1.关于开展首批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2. 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认定办法(试行)

3. 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6日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