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内教高函〔2024〕25 号)文件要求,现就集宁师范学院2022年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集宁师范学院2022年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自筹项目。(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将所有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份PDF文档(电子类成果需提供音频、视频等文件,基于网络的研究成果需提供网址)和不超过5分钟结题答辩PPT。其中《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由项目负责人于5月20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nnu.edu.cn。5月31日前学校将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答辩。
2.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具体要求如下:
优秀:项目按期完成全部的内容;成果显著,有特色或创新,已经在实际中应用取得良好效果,学生受益情况好。专家评价“优秀”超过半数。
合格:项目任务基本完成,已形成完整的成果,在实际中取得一定得效果,学生受益情况有待考证。专家评价“合格及以上”超过半数。
不合格:未能按期完成项目任务,没有形成成果,未在实际中应用。专家评价“不合格”超过半数。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停止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学相关建设项目。
联 系 人:陈素清
联系电话:8989013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2022年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自筹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