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现将2024-2025学年实习教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制订实习方案
各二级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落实学生实习安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实习内容,制订实习工作方案。实习工作方案应包含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实习时间、实习基地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应在实习开始之前送教务处备案。凡外出实习,各二级学院须填写《集宁师范学院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1),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召开实习动员会。实习开始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特别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的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规范实习组织。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规程》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规范组织实习,落实对实习方式、时间、地点、专业对口、组织等相关要求,紧抓实习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抓好实习过程的组织实施。
(三)落实实习单位。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发挥实习基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作用,提前与实习基地沟通联系,落实学生实习单位。集中实习为主,如学生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校安排的集中实习,可申请分散实习,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实习单位应符合学校实习基地条件,才可以派学生进入。各学院要提前联系实习单位,熟悉实习环境,与实习单位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办理实习生责任险。
(四)落实指导教师。实习指导老师要明确每位学生实习的目的、任务要求与实习时间安排等。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跟踪指导、共同管理。每位实习生安排校内、校外2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手册。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工作、生活状况,定期检查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强化应急管理。各二级学院要建立针对实习舆情风险的处置预案,加强学院、实习单位、实习生骨干、家长为一体的实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明确责任与义务,加强相关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实习突发事件。要通过设置院长信箱、投诉电话等畅通学生反映实习问题的渠道,对发现实习中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核查,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稳定。
三、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2周内,各学院应组织所属专业及时开展本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并对全院实习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实习工作的建议等。学院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一并提交)。
四、实习档案材料
毕业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教学资料。主要有:
1.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安排、总结;
2.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实施方案、实习手册、实习安排基本情况表、实习工作总结等;
3.教师指导记录、指导工作总结;
4.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成果等相关材料;
5.学生实习成绩表、成绩分析表及相关材料;
6.学院在实习期间组织开展的过程检查记录;
7.归档学院、实习单位和学生签订的三方实习协议;
9.其它:如实习单位的评价材料、有关特色材料等。
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校外实习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