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8-2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学校将对本科毕业生实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全过程管理,并对全校所有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为切实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前期部署、中期检查和后期质量把关工作,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期间,以不同形式检查各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认真执行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

学习《集宁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规范》(集师发〔2021143),做好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认真遴选指导教师

各二级学院应配备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是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的责任人,要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四)严把选题质量关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选题一般可分为理论研究、实验研究、工程设计(实践)、计算机软件设计、艺术创作和综合等,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题时有所侧重。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要有50%以上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的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

(五)加强过程管理

指导教师应对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以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指导教师审定开题报告后,毕业设计题目不允许更改。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集宁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成立答辩委员会,严格坚持评分标准,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并及时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录入系统。

(六)重视总结与归档工作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及时认真总结,收集、整理和保存相关资料,做好总结与归档工作。

二、查重与答辩工作

毕业生答辩时须提供论文定稿和查重检测报告,查重结果通过者才能参加答辩。

查重结果通过标准:文字复制比在25%以下(含25%)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视为通过。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开题报告、指导记录、查重、答辩意见、成绩评定等工作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

三、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具体时间安排

1.7学期第14周前,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第7学期第16周前,在系统完成选题、开题工作。

3.第8学期第3周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4.8学期第11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4.第8学期第12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工作。

5.第8学期第13周前,各专业学生完成毕业答辩。具体答辩时间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6.第8学期第14周前,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录入工作。



            2024826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