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内教办函【2021】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对2025年上半年在集宁区所辖高校应证入伍预毕业生提前进行毕业资格认定的工作协办函》精神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认定对象
报名参加2025年春季征兵,且申请提前进行毕业资格认定的2025届毕业班学生(21级普通本科、22级专科、23级专升本)。
二、认定流程
1、按照2025年春季征兵工作要求,2024年12月1日已在《全国征兵网》开启预征报名工作,2025年2月10日截止。
2、我校拟报名应征入伍的2025届预毕业生,且申请提前进行毕业资格认定的学生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各学院汇总整理后于2025年2月11日连同《毕业班学生申请毕业资格审查汇总名单》(附件二,以下简称《名单》),报送至学生处征兵办公室。
3、学生处审定后,于2025年2月20日汇总形成《2025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名单》,连同《毕业条件认定协办函》移交至教务处。
4、教务处将学生名单反馈给相关各学院,学院对《名单》中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查,对符合毕业资格预审查的学生安排毕业答辩,并于2025年2月26日前提交毕业资格审查结果。
三、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务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主动与学院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配合学院的安排,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2、此项工作涉及到参军入伍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及认定工作,各学院需要高度重视,严格筛选、核对申请学生的信息和材料,确保认定对象符合要求。
3、各学院需为符合要求的认定对象创造条件及早安排毕业答辩,并进行成绩录入,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工作。
4、此项工作具有时效性,各学院、部门需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附件一:毕业认定申请.docx
附件二:提前批毕业资格审查汇总名单.xlsx
附件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