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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3-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结合《集宁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在校生凡是有不及格课程的,均可报名重修。

2.2023年和2024年因学分未修够而延期毕业的学生,可报名重修。

二、重修范围及方式

1.重修课程范围

所有课程均可参加重修。毕业前必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课程模块规定的学分。

2.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教学组织要求及课程考核按《集宁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执行。

开课部门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决定重修方式。单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达25人及以上者,达到组班重修条件,需单独组班重修。未达到组班重修条件的,学生可选择跟班重修,如本学期未开设此课程可随下一年级同门课程跟班重修。申请网课重修的课程需承担学院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安排。

三、重修报名时间

1.重修学生报名时间

学生首先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步骤:电脑登陆集宁师范学院教务系统内网:http://172.31.33.10/

(外网网址:http://111.56.74.189:8088)--免修重修--申请重修--申请-勾选我已经阅读申请--确定。申请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10:00—2025年3月14日23:00。各二级学院需在3月19日前将《重修详细安排统计表》提交至教务处。

重修学生需提交重修申请至各二级学院教学科存档备查。

2.重修课程学习时间

申请组班、跟班方式重修的课程由承担部门具体安排。申请以网课方式重修的课程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以网络形式重修的需承担学院教学科根据学生重修课程在网课平台上选出所需课程,并将所选课程清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2.重修报名结束后,承担学院教学科根据教务系统中的报名结果安排重修的教学任务,同时告知学生上课时间地点,并给相关任课教师打印学生点名册与成绩登记册。

3.为保证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数不得超过3门。

4.跟班、组班学生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其它重修成绩均由承担学院负责录入。以网络方式重修的必修课程需参加校内考试,网络课程考试成绩记入平时成绩,校内考试成绩记入末考成绩,考核比例由开课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自定。

5.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办理课程重修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重修资格。

6.本通知仅适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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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申辉辉 联系方式:1564718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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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燕

联系方式:18686020094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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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