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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国内交换生遴选通知

作者:时间:2025-05-27 点击数:

为了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国内交换生项目。现将遴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内交换生项目是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首都师范大学组团子项目,通过师范生在组团高校间的短期学习交流,增进对不同教育环境和学术氛围的了解,促进知识与技能的交流与融合。

二、遴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2024级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专业推荐1名学生赴首都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一年;

2024级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专业推荐1名学生赴杭州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一年。

2024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每专业推荐1名学生赴内蒙古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一年;

2024级地理科学、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每专业推荐1名学生赴曲阜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一年

三、遴选条件和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本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成绩(去掉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20%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

3.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能适应交换学校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5.具体遴选由学院组织进行,遴选结果在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在6月4日之前报送以下材料:

1.《集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换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章)

2.《集宁师范学院国内交换生申请表》

3.学生学业成绩单一份、专业排名表一份(加盖学院章)

4.国内交换生协议书(请前往行政楼212领取纸质协议书);

5.遴选结果公示(加盖学院章)。

请各学院将以上材料交至教务处212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wc@jnnu.edu.cn)。

五、收费情况

1.赴首都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学生,学费、住宿费交至我校。

2.赴内蒙古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学生,学费、住宿费按交流学校的收费标准交至交流学校,我校不再另行收费。

3.我校按照《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向所有交换生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月,按10个月发放。

、其他事项

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按照交换学校课程安排进行所有教学活动,交换结束返回学校后交换生进行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认定置换,根据我校培养方案认定交换期间所有课程,如缺少课程需在交流结束返回学校后的学期中进行补修。

2.交换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我校及交换学校的规章制度。

3.交换生需在交换结束后提交学习报告,并分享交换经历。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获取更多信息。

    我们期待有志于参与国内交换生项目的同学积极报名,把握这一宝贵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国内交换生汇总表.xls

 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国内交换生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5月27日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