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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6-12 点击数:

教发〔202511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结合本学期课程开设实际情况和结课时间,制定二级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并于620日前报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实际情况,结合课程特点(课程类型、课程性质等)及教学目标,创新课程考核方式,优化课程考核评价模式,严格课程考核管理,无论考试课程还是考查课程,都要认真对待,规范实施,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考试工作安排

1.结课时间:

课程表上最后一节课为结课时间,最晚于7月2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无法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或实践环节的利用周六日时间自行安排补课。

2.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的考核在结课时间进行。

2)所有校考公共课考试需于7月3日-5日完成。专业课考试课程需于76-10进行

笔试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上机考试时间:上午8:30-10:00、10:30-12:00,下午14:30-16:00、16:30-18:00,如考试时间安排有改动,请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调整课程考试时间。

3)本学期全部教师教育类课程按照考试课程标准安排考试。

每个专业每个年级至少3考试课程(不含教师教育类课程)

4)非毕业班跟班重修的学生随班参加期末考试,由各教学部门安排。网课重修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校内重修考试。

三、考试要求

1.机考课程试题库建设于2025627日前全部完成,并于2025630日前完成试题录入及审核。

线下考试课程试卷建设要求于2025620日前全部完成,打印样卷(要求:B4纸单面打印;每份试卷最后一页背面由任课教师、系(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标注印刷份数)交教务处审核,无误后统一印制。

2.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需于626日前录入教务系统,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安排需于629日前录入教务系统全部考试工作安排(含考场、监考人员)需于2025629日前按要求录入教务系统

注意:1)系考/考查课程无须录入系统;

2)6月29日23:59关闭系统,请按时录入。

3.试题(卷)的命制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要减少记忆性试题分值总比例,增加考核学生能力试题分值总比例,主观题、客观题比例合理;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内容不低于20%,纸质试卷考试的三套试卷要等值且重复率不得高于20%;机考试卷每门课程题库至少含500道题目,自动组卷5套,每套试题结构比例为客观题50~70%、主观题30~50%。

命题教师、系(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要逐级认真审核,严把试题(卷)质量关。

4.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课程性质和认证要求,合理确定考试方式,除纸质试卷考试、机试外,如需采取其他考试方式,应由系(教研室)制定考核方案,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初审、分管校长审批通过后实施。

5.各二级学院在安排考试时务必认真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非在校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6.各二级学院考前应做好考风考纪宣讲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做好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考试,保障考核的公平性。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依照《集宁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四、成绩录入及查询

1.全部课程成绩录入时间截至202571423:00。成绩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因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成绩有误须改动的,任课教师须经教务系统进行申请并附相关情况说明,逐级审批同意后系统自动修改

2.成绩录入后学生可通过手机APP“喜鹊儿”进行查询。

五、考试归档材料如下:

1.教学大纲

2.试卷

3.评分参考(答案)

4.课程考核内容与方式合理性审核记录

5.学生名单(签到表)

6.考场情况报告单

7.学生成绩

8.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教务处

                                             20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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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