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8-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集宁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学生范围

1.2025830日、831日:202220232024级学生

2.202596日、97日:2025级新生、2025级专升本学生

二、报到、注册流程

1.202220232024级学生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2025级新生、2025级专升本学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专升本新生需持专科毕业证书)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到。

2.在籍学生凭缴费收据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办理学期注册手续(经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在其学生证和学生学籍登记表上加盖“注册”章,本学期未加盖注册章的学生证,不能作有效证件使用),同时教学科在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注册。

3.因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期缴纳学费的,需办理缓缴学费手续。经由本学院院长批准,计划财务处备案,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4.因参加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项目或校外实习不能返校的学生,可线上办理注册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凡在规定报到、注册时间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应当向学校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202220232024级学生须在202591日之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025级新生、2025级专升本学生须在202298日之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不予注册。

2.各二级学院将202220232024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形成各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汇总表》,于202592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报处学籍科并于202595日之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电子报到注册工作。

3.各二级学院将2025级新生、2025级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形成各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汇总表》,于202599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报教务处学籍科。并于2025912日之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电子报到注册工作。

4.各学院报送《学生报到注册汇总表》时,需对未报到、未注册学生提出处理建议。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对未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5.学期注册是学校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经注册,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报到、注册的规定,组织学生按时完成报到、注册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对违反报到、注册规定,弄虚作假注册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一:  学生报到注册汇总表.xls


教 务 处

2025829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