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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9-2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结合《集宁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与对象

(一)重修课程范围

1.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

2.以往学期重修后仍不合格的。

注:通识教育、教师教育选修课不做重修安排。

(二)重修对象

1.所有在校在籍学生;

2.2024、2025届结业生(须在规定年限内);

二、重修报名

1.教务系统报名

学生首先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步骤:电脑登陆集宁师范学院教务系统内网:http://172.31.33.10/

(外网网址:http://111.56.74.189:8088)--免修重修--申请重修--申请-勾选我已经阅读申请--确定。申请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7:00—2025年9月26日16:00。

2.重修学生需提交重修申请至各二级学院教学科存档备查。

3.各二级学院需在学生报完名之后将重修名单从教务系统中按照承担单位导出,根据报名名单安排重修课程的重修方式、重修时间和地点,并汇总到《重修详细安排统计表》中,各学院于在10月11日前将《重修详细安排统计表》提交至教务处。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需承担学院根据《集宁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课程实际报名情况及本学期开课计划进行安排。

1.组班重修

对于报名学生数达到25人以上的重修课程,采用组班重修授课形式。任课教师在线下教室授课,组班重修授课学时一般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

2.教师辅导

对于报名学生数未达到组班学习的重修课程,可采用辅导重修授课形式。任课教师可通过雨课堂、腾讯会议等方式灵活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以辅导、答疑等形式指导学生重修学习。教师辅导授课学时一般安排为课程总学时的1/4。

3.跟班重修

对于报名学生数未达到组班学习、且报名课程为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可采用跟班学习的重修形式。跟班重修的学生,按照跟课班级开展所有教学活动。

4.网络学习

针对无法参加上述学习方式的学生(例如:本学期在外实习的预毕业生;因培养方案变动该专业不再开设该课程等特殊情况),可安排网络学习的重修方式。授课教师根据授课内容在网络课程清单中选择适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开课。

四、其他说明

1.以网络形式重修的需承担学院教学科根据学生重修课程在网课平台上选出所需课程,并将所选课程清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2.重修报名结束后,承担学院教学科根据教务系统中的报名结果安排重修的教学任务,同时告知学生上课时间地点,并给相关任课教师打印学生点名册与成绩登记册。

3.为保证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数不得超过3门。

4.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进行线上申请和提交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重修资格。

5.本通知仅适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