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教教师函〔2018〕26号
关于“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
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
集宁师范学院承担项目开班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81号)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集宁师范学院定于2018年3月—6月组织实施2017年“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人数
(一)中西部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2个旗县中小学教师共65人)。
(二)中西部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送教下乡培训(5个旗县中小学共385人)。
(三)中西部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班主任培训(小学300人)。
(四)中西部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初中100人、小学100人)。
(五)幼师国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2个旗县共25人)。
(六)幼师国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送教下乡培训(4个旗县共169人)。
名额分配一览表:
培训项目 |
项目区县 |
合计 |
初中 |
小学 |
幼儿园 |
|
中西部项目 培训团队研修 |
四子王旗 |
|
40 |
|
65 |
商都县 |
|
25 |
|
中西部项目 送教下乡项目 |
四子王旗 |
|
31 |
|
385 |
商都县 |
|
154 |
|
化德县 |
|
50 |
|
海南区 |
|
60 |
|
阿拉善右旗 |
|
90 |
|
中西部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 班主任培训 |
呼和浩特市 |
|
30 |
|
300 |
包头市 |
|
30 |
|
呼伦贝尔市 |
|
30 |
|
兴安盟 |
|
24 |
|
通辽市 |
|
36 |
|
赤峰市 |
|
48 |
|
锡林郭勒盟 |
|
18 |
|
乌兰察布市 |
|
18 |
|
鄂尔多斯市 |
|
30 |
|
巴彦淖尔市 |
|
18 |
|
乌海市 |
|
12 |
|
阿拉善盟 |
|
6 |
|
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
呼和浩特市 |
10 |
10 |
|
200 |
包头市 |
10 |
10 |
|
呼伦贝尔市 |
10 |
10 |
|
兴安盟 |
8 |
8 |
|
通辽市 |
12 |
12 |
|
赤峰市 |
16 |
16 |
|
锡林郭勒盟 |
6 |
6 |
|
乌兰察布市 |
6 |
6 |
|
鄂尔多斯市 |
10 |
10 |
|
巴彦淖尔市 |
6 |
6 |
|
乌海市 |
4 |
4 |
|
阿拉善盟 |
2 |
2 |
|
幼师国培项目 培训团队研修 |
四子王旗 |
|
|
20 |
25 |
商都县 |
|
|
5 |
幼师国培项目 送教下乡培训 |
四子王旗 |
|
|
50 |
169 |
商都县 |
|
|
39 |
化德县 |
|
|
50 |
阿拉善右旗 |
|
|
30 |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按照“集中研修、跟岗实践、返岗培训、总结提升”的环节,研制为期1个月的研修方案,以“提升培训者专业素养和能力”为主题,围绕教育政策法规解读、培训需求诊断、方案设计与课程开发、教学实施等内容展开。
集中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拓展训练等方式,进行培训能力自我诊断、个人研修计划制定、培训设计与实施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跟岗实践主要采用个性化的“影子培训”、对照反思、实践体验等方式,完成培训能力的提升培训;返岗实践采取学员承担任务、现场指导、课例示范、课题研究等方式,落实返岗实践方案,辐射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总结提升主要采取成果展示、经验总结等方式,引领学员对培训过程中的方案设计、课程开发、教学管理等进行深入反思和系统总结。
(二)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结合项目旗县实际情况,按照“诊断示范、研课磨课、成果展示、总结提升”的环节,设计分层递进式培训项目,突出诊断示范,找准突出问题,实现个性化定制式培训。并将思想政治教育、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作为培训必修内容。
(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班主任培训项目
采用集中培训、跟岗实践的培训方式,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重点包括:班主任工作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教育政策与法规、师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等。
(四)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
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享、互动参与、工作坊研修、现场演示交流等方式,围绕教师心理素质提升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两方面进行培训。
(五)幼师国培项目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分集中研修、跟岗实践、总结提升、返岗实践等阶段实施。集中研修阶段,采取诊断测评、系统学习、技能训练、案例打磨、行动研究等方式,进行培训能力自我诊断、个人研修计划制定、培训设计与实施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跟岗实践阶段,采取观摩学习、对照反思、实践体验等方式,深入实践一线进行培训能力、教研能力、返岗实践方案制定能力的培训;总结提升阶段,采取成果展示、经验总结等方式,引领学员对培训过程中的方案设计、课程开发、教学管理等进行深入反思和系统总结;返岗实践阶段,采取学员承担任务、现场指导、课例示范、课题研究等方式,落实返岗实践方案,辐射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
(六)幼师国培项目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诊断示范阶段,主要采取专家解读与指导方式,进行教育理念、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培训;研课磨课阶段,主要采取名师示范与小组合作交流等方式,进行教育观摩、互动交流、实践反思、行动研究、园本教研等培训;总结交流阶段,主要采取经验分享与交流会等方式,进行实践与反思、行动方案设计与反思、课程资源的开发、选择与利用等方面的培训。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中西部项目培训团队研修
1.报到时间: 2018年5月22日;培训时间: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20日,共30天。参训人员:四子王旗40人,商都县25人。
2.报到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虎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路与兴工路交汇处往西150米,联系电话:0474-8989198)。
(二)中西部项目送教下乡
2018年3月10日—6月30日,各旗县具体时间由集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处与相关旗县商定。地点由项目旗县教师发展中心安排,每个旗县送教4次,每次2天,共8天。
(三)中西部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班主任培训
1.分三期进行培训
第一期.报到时间:2018年4月8日;培训时间: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4日。参训人员:呼伦贝尔市30人、兴安盟24人、赤峰市48人;
第二期.报到时间:2018年4月16日;培训时间: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2日。参训人员:通辽市36人、锡林郭勒盟18人、乌兰察布市18人、鄂尔多斯市30人;
第三期.报到时间:2018年4月24日;培训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30日。参训人员:呼和浩特市30人、包头市30人,巴彦淖尔市18人、乌海市12人、阿拉善盟6人;
2.报到及培训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虎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路与兴工路交汇处往西150米,联系电话:0474-8989198 )。
(四)中西部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1.分两期进行培训
第一期:初中教师班
报到时间:2018年5月6日;培训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2日。参训人员:呼和浩特市10人、包头市10人、呼伦贝尔市10人、兴安盟8人、通辽市12人;赤峰市16人、锡林郭勒盟6人、乌兰察布市6人、鄂尔多斯市10人、巴彦淖尔市6人、乌海市4人、阿拉善盟2人。
第二期:小学教师班
报到时间:2018年5月14日;培训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20日。参训人员:呼和浩特市10人、包头市10人、呼伦贝尔市10人、兴安盟8人、通辽市12人;赤峰市16人、锡林郭勒盟6人、乌兰察布市6人、鄂尔多斯市10人、巴彦淖尔市6人、乌海市4人、阿拉善盟2人。
2.报到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虎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路与兴工路交汇处往西150米,联系电话:0474-8989198 )。
(五)幼师国培项目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
1.报到时间:2018年5月22日;培训时间: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20日,共30天。参训人员:四子王旗20人,商都县5人。
2.报到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虎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路与兴工路交汇处往西150米,联系电话:0474-8989198 )。
(六)幼师国培项目送教下乡培训
2018年3月10日—6月30日,各旗县具体时间由集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处与相关旗县商定。地点由项目旗县教师发展中心安排,每个旗县送教4次,每次2天,共8天。
四、实施要求
(一)各盟市、项目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我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81号)要求,遴选参训学员,为参训学员创造条件,确保能按时参训。要把参训学员的培训情况作为今后其本人职称晋级、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无特殊情况拒不参加培训的教师,将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二)集宁师范学院要严格按照自治区项目实施要求,规范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与服务保障,坚决杜绝组织各种违反国家和自治区各项规章制度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活动以及与教学无关的活动。要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必须确保专款专用;培训期间要建立培训工作日志,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43号)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参训学员应按时报到,报到时须提交《学员信息登记表》原件,二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凭本人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参训学员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换人,要出示旗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纸质证明,并加盖公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院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逃课、旷课,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并及时反馈盟市及旗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关处理。
五、培训经费
“国培计划”项目经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划拨,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专家授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及其他费用(现场教学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送教下乡”项目专家讲课费、差旅费、食宿费从项目经费中支出。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教育厅联系人:董飞 ,联系电话:0471—2856822,电子邮箱:jiaoyuting@126.com。
集宁师范学院联系人:胡毕斯,联系电话:13948442668、 0474-8989198 。
附件:1.学员信息登记表
2.中西部项目培训团队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3.中西部项目送教下乡项目实施方案
4.中西部项目义务教育阶段班主任培训方案
5.中西部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6.幼师国培项目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实施方案
7.幼师国培项目送教下乡培训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3月14日
附件1
学员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
照片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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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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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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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
现任 职务 |
名称 |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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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工作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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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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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主 要 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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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可复制,报到时提交。
附件2
中西部项目培训团队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2号)总体部署、《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81号)要求,结合我区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及校本研修状况和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针对旗县级教师培训团队成员,旨在“育种子”,通过集中研修、“影子教师”跟岗实践、返岗培训实践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的系统培训,重点提升参训学员的培训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规模
培训对象:中小学专职培训者、教研员、骨干教师。
培训规模:乌兰察布市2个项目旗县,共计65人。其中,四子王旗40人,商都县25人。
三、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
组织“国培计划”项目旗县的中小学专兼职教研员、培训者及骨干教师,进行为期30天的脱产研修,即集中培训10天,跟岗实践15天,总结提升5天,返岗参加网络研修指导、送教下乡等培训任务。
集中面授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拓展训练等方式,进行培训能力自我诊断、个人研修计划制定、培训设计与实施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跟岗实践主要采用个性化的“影子培训”、对照反思、实践体验等方式,通过“课堂教学观摩—导师指导备课—上课—评课—反思修改—再上课”的途径完成培训能力的提升培训;返岗实践阶段,采取学员承担任务、现场指导、课例示范、课题研究等方式,落实返岗实践方案,辐射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总结提升阶段,主要采取成果展示、经验总结等方式,引领学员对培训过程中的方案设计、课程开发、教学管理等进行深入反思和系统总结。
四、培训时间及住宿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8年5月22日;
(二)培训时间: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20日,共30天。
(三)报到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虎山校区(号楼)(乌兰察布市工农路与兴工路交汇处往西150米,联系电话:0474-8989198 )。
五、考核与评价
项目实施的考核与评价对象主要指参训学员;由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学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理论学习、专业技能训练和培训成果等三个方面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
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集宁师范学院班考核评价表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权重 |
出勤情况 |
出勤率 |
20% |
课程作业 |
按主题完成作业或研修报告 |
30% |
培训参与度 |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与各环节培训,与专家、指导教师及同行认真交流及研讨 |
30% |
培训成果 |
小组交流、培训总结、培训简报等,通过展示与交流,共享培训成果。 |
20% |
六、培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2017年“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培训项目集宁师范学院班领导小组。
组 长:朱玉东(集宁师范学院校长)
副组长:梁政(集宁师范学院副校长)
成员:刘国栋(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处处长)、曹宇(教育科学学院院长)、院丕文(计划财务处处长)、刘国义(大学生创业园负责人)、相关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项目规划,组建项目办公室,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审核培训课程方案,遴选授课专家及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培训过程,负责考核与评价培训效果。
(二)领导小组下设集宁师范学院“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培训项目办公室。
主 任:刘国栋(集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处处长)
成 员:常晓华、曹宇、胡毕斯
办公室工作职责:实施培训项目,落实培训工作方案,负责设计培训方案,编制、发放培训通知;负责选拔班主任;指导学员组建学习小组,汇编“研修手册”,负责学员的考核与评价;收集培训资料,编印培训简报;负责培训工作的宣传报道,撰写培训总结;协调和理顺培训各环节的关系,协调解决培训所需的教学及配套设施。
七、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培训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坚持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的问题,为顺利实施培训提供组织保障。
(二)学员管理。编制《“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中小学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集宁师范学院班学员手册》,使学员明确培训目标要求、考核评价的内容、方法以及请销假制度。对学员的考核由班主任负责。
(三)班主任管理。采取行政班主任和教学班主任双班主任工作制。行政班主任负责学员报到、住宿安排、日常考勤、请销假、发放培训资料、发放和收取学员登记表、办理结业证书以及上传下达等服务协调工作;教学班主任主要负责提前联系授课教师、汇总教师授课及学员学习情况、开展培训教学调查、协助学员制作班级简报、收集教师教学资源、收取学员作业和总结材料等工作。项目办公室编制《2017年“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集宁师范学院班班主任工作手册》,使班主任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对班主任的考核由项目办公室负责。
(四)教学管理。设立项目实施专家组,设首席专家1名(曹宇,集宁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学科专家2-3名。首席专家负责调研培训需求、编制课程方案、遴选专家团队、协调培训资源、监控培训教学过程、考核培训教学效果等工作。专家组成员负责指导学员学习和开展教学研究,帮助学员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困惑或疑问,完成首席专家部署的工作任务。
(五)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统一集中在学校财务处,项目办公室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标准,实行专款专用。
(六)设施管理。发挥实验室、图书馆、资料室、计算机房、学术报告厅、微格教室、体育馆等教学设施设备的作用,让参训学员接触和学习相关实验的动手操作技能,培养学员的技能技巧,为培训提供有利条件。
(七)基地管理。跟岗实践环节由基地协助完成。基地学校应提供良好的实践评培训条件;影子导师负责对应学员的管理及考核;我校项目办将安排专家组成员定期前往基地检查督导。
(八)后勤管理。培训班学员的住宿安排在我校虎山校区,两人标准间,统一就餐,就餐环境卫生整洁;提供校医院基本医疗服务。
(九)安全管理。学校安保机构将在学员培训教学场所、生活场所进行全天候值班,确保学员培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附件3
中西部项目送教下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一)通过专题学习与实践反思,深刻领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自觉履行《规范》要求,师德修养得到全面提升,职业幸福感得到加强。
(二)通过名师的示范引领,加深农村教师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理解新课程背景下教师角色及职责的转变,提高其对新形势、新理念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三)通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观摩实践、技能训练、问题交流和实践反思等方式,深刻领会有效课堂教学的理论,掌握教育技术、课堂观察技术和有效课堂教学技能,能够在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课堂教学评价等方面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技能,快速提升学科教学能力。
(四)通过专题学习、观摩实践、案例研讨、实践反思和问题交流等方式,掌握教学研究方法,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学会设计、实施与管理校本研修,提高专业能力。
(五)搭建名师、教研员、农村教师之间交流互动的平台。通过特级教师的成长经验分享,解答教学疑惑等研修方式,促使农村教师主动规划自我专业发展的有效路径,提高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能力。
二、培训对象及规模
培训对象:项目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
培训规模:5个项目旗县共385人。其中,四子王旗 31人、商都县154人、化德县50人、海南区60人、阿拉善右旗90人。
三、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形式
1.观摩展示、示范引领。实行省级名师和当地优秀教师“同课异构”的方式,突出课例中的问题特征与方法价值,引导教师在广泛、充分的参与体验中收获提升。
2.创设情景,案例载体。每门学科培训都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创设真实的研修环境为参培教师提供丰富的情景感和话语权,引导教师们加深对新课标的理解,并主动探究有效的课堂教学策略。
3.研讨问题、挖掘潜能。对准学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教学困惑,组织名师、教研员与学员研讨交流,共同破解教学难题,激发学员潜能。
4.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高等学院与教育培训部门组成“送培下乡”领导机构,形成合作机制,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科学组织严格管理。
(二)培训内容
1.诊断示范阶段: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邀请自治区内外教育教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做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主要内容涵盖师德修养与有效教学,当代教育理论与学科新课程理念探讨等。
2.研课磨课阶段:观摩考察与任务驱动相结合,结合教学实际,确立研究课题,开展自主研修。突出学员问题,突出案例教学,突出参与互动,突出个性发展。
3.成果展示阶段:学员展示与总结提炼相结合,根据研修课题,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经验,加强总结提炼,初步形成研修成果。
4.总结提升阶段:学员交流经验与校本研修相结合。重在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及校本研修的设计与实施。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10日—6月30日,各旗县具体时间由集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处与相关旗县商定。地点由项目旗县教师发展中心安排,每个项目旗县送教4次,每次2天,共8天。
五、考核与评价
(一)对送培团队的考核评估
精心准备,保证质量。送教下乡,是骨干教师展示风采,传送经验,提供示范的有效途径。参加送教下乡的骨干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和精湛的业务水平,为广大农村教师提供优质服务。骨干教师参加送教下乡活动情况要记入骨干教师培养档案。
(二)对参训学员的考核评估
学习过程考核:包括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团结互助及在校工作表现等。
教学能力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评课以及教学反思等教育教学能力方面。
教研能力考核:比较深入地了解本地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现状、改革成果及发展趋势,学习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更新教育观念,开拓教育视野,促进中小学创新与发展。
示范引领能力考核:包括组建学习共同体、组织校本教研以及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等情况。
(三)考核方法
1.采用问卷、访谈、听课等方法,对送教专家进行综合评价;
2.对学员进行出勤率、参与活动率、作业(撰写培训心得体会1份)质量等方面的考核和评价。
六、培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见附件1相同内容。
七、管理制度
见附件1相同内容。
附件4
中西部项目义务教育阶段班主任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进班主任转变教育思想与观念,掌握现代教育理念,树立爱心意识、服务意识接责任意识,从而提高班主任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的高水平班主任队伍。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规模
培训对象:各盟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班主任。
培训规模:全区12个盟市中小学班主任300人。其中,呼和浩特市 30人、包头市30人、呼伦贝尔市 30人、兴安盟24人、通辽市36人、赤峰市48人、锡林郭勒盟18人、乌兰察布市18人、鄂尔多斯市30人、巴彦淖尔市18人、乌海市12人、阿拉善盟6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分三期进行培训
第一期.报到时间:2018年4月8日;培训时间: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4日。参训人员:呼伦贝尔市30人、兴安盟24人、赤峰市48人;
第二期.报到时间:2018年4月16日;培训时间: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2日。参训人员:通辽市36人、锡林郭勒盟18人、乌兰察布市18人、鄂尔多斯市30人;
第三期.报到时间:2018年4月24日;培训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30日。参训人员:呼和浩特市30人、包头市30人,巴彦淖尔市18人、乌海市12人、阿拉善盟6人;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集宁师范学院虎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路与兴工路交汇处往西150米,联系电话:0474-8989198 )。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采用集中培训、跟岗实践的培训方式,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重点包括:班主任工作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教育政策与法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主任素质评价等。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跟岗实践,共7天。
五、考核评价
实行参培学员统一管理。组建由领导小组、班主任以及学员共同组成的培训考核小组,严格培训质量监控。通过多种方式,对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包括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遵章守纪、参与活动;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听课笔记、交流质量、心得体会;培训期间的研修总结、理念更新、发展意愿等)。
六、培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见附件1相同内容。
附件5
中西部项目义务教育阶段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一步掌握现代心理健康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淬炼心理咨询的基本技能;能在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实践中分析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促进自我成长,提升职业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规模
培训对象:各盟市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培训规模:全区12个盟市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共200人,分二期进行。
第一期:初中教师
参训学员 呼和浩特市10人、包头市10人、呼伦贝尔市10人、兴安盟8人、通辽市12人、赤峰市16人、锡林郭勒盟6人、乌兰察布市6人、鄂尔多斯市10人、巴彦淖尔市6人、乌海市4人、阿拉善盟2人。
第二期:小学教师
参训学员 呼和浩特市10人、包头市10人、呼伦贝尔市10人、兴安盟8人、通辽市12人、赤峰市16人、锡林郭勒盟6人、乌兰察布市6人、鄂尔多斯市10人、巴彦淖尔市6人、乌海市4人、阿拉善盟2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期 2018年5月6日报到;培训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2日。
(二)第二期 2018年5月14日报到;培训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20日。
(三)报到、培训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虎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乌兰察布市工农路与兴工路交汇处往西150米,联系电话:0474-8989198 )。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围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团体心理辅导技术、个体心理咨询技术、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心理测量基础、积极心理与教师自我成长等模块进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
培训形式:专题讲座、团体辅导、心理测验、个案分析、小组分享。
五、考核评价
实行参培学员统一管理。组建由领导小组、班主任以及学员共同组成的培训考核小组,严格培训质量监控。通过多种方式,对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包括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遵章守纪、参与活动;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听课笔记、交流质量、心得体会;培训期间的研修总结、理念更新、发展意愿等)。
六、培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见附件4相同内容。
附件6
幼师国培项目乡村教师培训团队
研修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集中培训目标:通过研修全面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骨干教师、专职教研员的培训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着力培养出一批在深入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带头人,为发挥其“种子”作用奠定基础。同时推进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实践和就业能力,为促进全自治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基地跟岗实践目标:通过基地影子教师跟岗研修培训,进一步提高幼儿园专职教研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研修教师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进而提升农村牧区学前教育水平。 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进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促使研修者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等。
返岗实践目标:提高培训成果应用推广能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总结提升目标:通过总结交流,分享学习心得,树立典型榜样,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和工作实践指导能力。促进教师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全面提升,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种子”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培训对象及规模
培训对象:项目旗县幼教教研员、专职培训者、乡村幼儿园骨干教师。
培训规模:乌兰察布市2个项目旗县,共计25人。其中,四子王旗20人,商都县5人。
三、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
组织“国培计划”项目旗县的中小学专兼职教研员、培训者及骨干教师,进行为期30天的脱产研修,即集中培训10天,跟岗实践15天,总结提升5天,返岗参加网络研修指导、送教下乡等培训任务。
集中面授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拓展训练等方式,进行培训能力自我诊断、个人研修计划制定、培训设计与实施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跟岗实践主要采用个性化的“影子培训”、对照反思、实践体验等方式,完成培训能力的提升培训;
返岗实践阶段,采取学员承担任务、现场指导、课例示范、课题研究等方式,落实返岗实践方案,辐射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
总结提升阶段,主要采取成果展示、经验总结等方式,引领学员对培训过程中的方案设计、课程开发、教学管理等进行深入反思和系统总结。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到时间:2018年5月22日;培训时间: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20日,共30天。
(二)报到与培训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虎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乌兰察布市工农路与兴工路交汇处往西150米,联系电话:0474-8989198 )。
五、考核与评价
项目实施的考核与评价对象主要指参训学员;由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学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理论学习、专业技能训练和培训成果等三个方面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
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集宁师范学院班考核评价表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权重 |
出勤情况 |
出勤率 |
20% |
课程作业 |
按主题完成作业或研修报告 |
30% |
培训参与度 |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与各环节培训,与专家、指导教师及同行认真交流及研讨 |
30% |
培训成果 |
小组交流、培训总结、培训简报等,通过展示与交流,共享培训成果。 |
20% |
六、培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见附件4相同内容。
附件7
幼师国培项目送教下乡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一)更新教育理念。理解和把握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和法规,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把科学育儿理念、思想、方法带下去,通过示范课、问题探讨、互动点评等方式,引导、帮助一线教师从实践中学习,在反思中进步,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能熟练运用观察儿童的方法和技巧,提高为幼儿创设教育情境的能力;能够开发幼儿教育资源,通过游戏、探究、交往等实践活动来优化教育活动设计,提高教师专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把平日的教育教学经验带下去,请有实践经验的一线教师,结合实际工作面向各幼儿园教师做经验介绍,使指导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以送教下乡活动为载体,把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辐射到每一个幼儿园,逐步形成优质培训资源,缩小办园水平的差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从而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园水平。
(四)提升幼儿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掌握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撰写行动方案,开展行动研究,提高园本教研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地区幼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本镇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对骨干教师的再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培训对象及规模
培训对象:项目旗县幼儿园骨干教师。
培训规模:4个项目旗县共169人,其中,四子王旗50人、商都县39人、化德县50人、阿拉善右旗30人。
三、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形式
1.观摩展示、示范引领。实行省级名师和当地优秀教师“同课异构”的方式,突出课例中的问题特征与方法价值,引导教师在广泛、充分的参与体验中收获提升。
2.创设情景,案例载体。每门学科培训都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创设真实的研修环境为参培教师提供丰富的情景感和话语权,引导教师们加深对新课标的理解,并主动探究有效的课堂教学策略。
3.研讨问题、挖掘潜能。对准学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教学困惑,组织名师、教研员与学员研讨交流,共同破解教学难题,激发学员潜能。
4.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高等学院与教育培训部门组成“送培下乡”领导机构,形成合作机制,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科学组织严格管理。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要求,针对乡村幼儿园教师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于学科、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着力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幼儿园骨干教师研究总结保教经验,进一步提升乡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对于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
诊断示范阶段: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邀请自治区内外教育教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做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主要内容涵盖师德修养与有效教学,当代教育理论与学科新课程理念探讨、保教工作现状与问题研究等。
研课磨课阶段:观摩考察与任务驱动相结合,结合教学实际,确立研究课题,开展自主研修。突出学员问题,突出案例教学,突出参与互动,突出个性发展。
成果展示阶段:学员展示与总结提炼相结合,根据研修课题,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经验,加强总结提炼,初步形成研修成果。
总结提升阶段:学员交流经验与校本研修相结合。重在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及校本研修的设计与实施。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10日—6月30日,各旗县具体时间由集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处与相关旗县商定。地点由项目旗县教师发展中心安排,每个项目旗县送教4次,每次2天,共8天。
五、考核与评价
见附件3相同内容。
六、培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见附件1相同内容。
七、管理制度
见附件1相同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