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学督导处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评估办
发布日期: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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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集师教发〔2016〕15号
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安排,现对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1.召开各类会议安排布置新学期教学工作情况;
2.各种教学文件材料发放撰写情况;
3.教室、实验室配置的各种用品、用具准备情况。
(二)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三)教师上课情况、学生上课情况以及教学秩序状况
(四)各级人员听课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1.时间:8月20日—8月26日。
2.方式:各教学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初教学的自查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填写期初教学自查情况统计表和期初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检查统计表(请到QQ群共享中下载),确保期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各教学部门于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统计表报教学督导处。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教学督导处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