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学督导处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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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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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师教发〔2018〕1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现对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1.安排布置新学期教学工作情况,各种教学材料发放情况;
2.各科教学计划进度、教案撰写和课件制作情况;
3.教室、实验室配置的各种用品、用具准备情况;
4.教学实习、实训计划安排情况。
(二)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三)教师、学生上课情况
(四)各级人员听课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1.时间:8月27日—9月7日。
2.方式:各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组抽查相结合。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初教学的自查工作,确保期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按要求提供上报相关材料。
2.各教学部门和各检查组9月7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学督导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学督导处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