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评教评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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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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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反馈教学信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确保评教评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7月10日—14日进行评教评学
二、内容:
(一)评教
1.教师自评:任课教师填写教师教学状况自评表(附件1)完成自评。
2.同行互评:同一教研室的教师进行互评,对本学期所听课教师进行评教,填写同行评教表(附件2),完成同行评教任务。
3.学生评教:学生对本学期所选课程进行网上评教。学生评教采用不记名方式客观、公正评教。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成绩。各学院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进行评教。
4.督导评教:二级学院督导对本学期所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评教,评建办组织学校督导组成员进行评教。
(二)评学
1.教师评学:任课教师填写教师评学表(附件3),完成对所任课班级的评学工作。
2.学院汇总:各学院及时组织教师评学,评学完成后汇总教师评学统计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评教评学汇总由二级学院教研室组织进行,完成后报教学科。
2.学院督导组对本学院评教评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督导报告。
3.评建办汇总各学院评教评学工作,形成学校督导报告。
4.各二级学院将教师评学统计表和督导报告于7月14日前上报评建办,纸质版教师评学统计表加盖学院章报行政楼220室,评教评学电子表和督导报告以学院命名打包发邮箱1455302470@qq.com。
附件:1.教师教学状况自评表(教师用)
2.同行评教表(教师用)
3.教师评学表(教师用)
4.教师评学统计表(学院用)
评 建 办
2019年7月10日
-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状况自评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同行评教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4.2018_2019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统计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