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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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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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安排,在学期末进行评教评学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教评学工作,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为确保评教评学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2月22日——12月30日。
二、要求
(一)评教
1.同行评教:本学期完成听课任务的任课教师填写同行评教表,完成同行评教任务(附表1);学院将同行评教结果进行汇总,填写评教结果统计表(附表2)。
2. 学生评教:学生对本学期所有开设的课程均须进行网上评教,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成绩;教师应正确对待学生评教活动,不得干扰学生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各学院及时通知、组织学生进行评教,学生信息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对学生评教工作进行督查。
学生进入教务处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后,输入学生账号和密码,进入网上评教,提交教学评价表,点击每门课程的未评,进行评价。
(二)评学
1.教师评学:任课教师填写教师评学表(附表3)完成对所任班级的评学工作。
2.学院汇总:各学院及时组织教师评学,评学完成后填写教师评学统计表(附表4)。
三、汇总反馈
各二级学院将附表2、附表4纸质表加盖学院章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20室,作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参考。电子表以学院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350075567@qq.com。
评 建 办
2019年12月20日
附表1:同行评教表(教师用)
附表2:同行评教汇总表(学院报评建办)
附表3:教师评学表(教师用)
附表4:教师评学统计表(学院报评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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