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2019-2020学年学校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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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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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及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撰写2019-2020学年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本科教育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制定《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撰写2019-2020学年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的工作方案》。
请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及支撑数据分工方案(详见附件)要求完成,并于10月5日前将本部门负责撰写的内容及支撑数据纸质版报送至评建办220室,电子版发送至评建办邮箱,纸质材料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姜星月 联系电话:18247184125
附件1-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工作的方案.doc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docx
评 建 办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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