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线上教学各项工作,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督导联动机制,切实保障线上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安排,现对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1.召开各类会议安排布置新学期教学工作情况;
2.各种教学材料发放情况;
3.教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4.教师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
5.教师调停课,线上辅导答疑,布置、批改作业,师生互动、教学资源利用等情况;
6.学生出勤、学习状态、课堂参与度以及在线学习遇到的问题;
7.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线上教学任务学生的学习解决情况;
8.本部门各级人员深入线上课堂听课情况;
9.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的执行情况,及相关材料。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2年8月22日—9月5日。
(二)检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坚持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根本导向,发挥学院自查、自纠的教学督导主阵地效应,通过听课、看课、线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即行即改,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1.学院自查
学院领导班子和院级督导组重点检查本学院在线教学情况。结合本学院的线上教学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检查计划,确保线上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学院要将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线上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线上课堂教学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抽查
学校教学督导按照课表随机选择课程,提前与任课教师联系,确定教师授课方式、使用教学平台和参加方式。
(1)学校教学督导员在听课看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根据反馈的问题及时改进,教学督导员根据改进情况进行复评。
(2)学校教学督导员将期初检查中发现的教学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督促其及时整改,教学督导员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评。
三、要求:
1.全校有听课任务各级人员第一周须安排听课,具体要求请按《集宁师范学院听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初准备工作和开学初自查工作,确保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各二级学院须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于9月6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nsypjb@126.com(压缩文件名称请以学院名称开头),纸质版附件1、2报质评处教学质量管理科220室;
4.督导检查组于9月8日前将检查报告发送至jnsypjb@126.com;
5.质评处负责整理、汇总各二级学院及督导检查组材料,向学校汇报。
附件:1.期初教学自查报告
2.期初教学自查情况统计表
质评处
2022年8月21日
- 附件【附件1 集宁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教学自查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