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1.召开各类会议安排布置新学期教学工作情况;
2.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到岗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情况;
3.各种教学材料发放情况;
4.课堂教学情况,教师课堂组织是否规范,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课件等是否完善;
5.教师调停课情况;
6.教材使用情况;
7.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的执行情况,及相关材料;
8.学生报道注册、出勤、学习状态、课堂参与度以及学习遇到的问题;
9.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准备情况等;
10.教室(实验室)以及教学仪器设备调试和实验易耗品的配备准备情况;
11.教室(实验室)消毒、开窗通风及卫生情况;
12.教室(实验室)教学设施、附属设施、课桌椅等保障情况;
13.教学实验室安全情况;
14.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安排情况;
15.院级督导员期初各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6.本部门各级人员深入课堂听课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1.2024年8月26日—9月8日,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展开自查、整改;
2.2024年8月26日—9月8日,学校专项抽查;9月8日之后,总结反馈,建立任务清单,布置进一步整改任务。
(二)检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坚持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根本导向,发挥学院自查、自纠的教学督导主阵地效应,通过看课、听课、评课、召开座谈会、查阅材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即行即改,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1.学院自查
学院领导班子和院级督导组自查本学院教学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检查计划,确保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学院教学督导员在听评课过程中就教学资源保障情况、教学运行情况、教学质量管理情况、师生教学建议等内容展开逐项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
各学院要将教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抽查
学校教学督导按照课表随机选择课程进行抽查,并将期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督促其及时整改,教学督导员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评。
三、相关要求
(一)全校有听课任务各级人员第一周须安排听课,具体要求请按《集宁师范学院听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初准备工作和开学初自查工作,确保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各二级学院须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于9月8日前将附件1、2、3、4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nsypjb@126.com(压缩文件名称请以学院名称开头),纸质版报质评处教学质量管理科220室;
(四)督导检查组于9月8日前将检查报告发送至jnsypjb@126.com;
(五)质评处负责整理、汇总各二级学院及督导检查组材料,向学校汇报。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2.教学自查情况统计表
3.听课记录情况统计表
4.期初学生工作情况统计表
质评处 教务处 学生处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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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听课记录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期初学生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