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登录科学基金系统(isisn.nsfc.gov.cn)撰写。
二、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 申请人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学部个性化要求、各类型项目《形式审查表》等,按照各类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者对申报项目所填信息负责,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通。申请人登陆基金信息系统后需在“个人信息维护”板块中的“所在学院所”一栏中准确选择所属二级单位,请勿自行填写二级单位名称。
3. 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杰青以外的其他类型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申请国家社科基金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申请经费单位是万元。“预算说明书”要求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预算理由进行说明。
5. 正文按照申请书提纲撰写,请勿删除系统生成的“提纲”内容(蓝色字)。“年度研究计划”时间须与基本信息表研究期限一致。“完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务必按提纲要求填写,不要缺漏。
6. 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申请书相关条目中详细注明:1)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7.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时,应在申请书相关条目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签字使用的语种须与填写姓名使用的语种一致。
9. 申请人应保证最终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每页版本号一致),申请书不能有缺页。所有类型的申请须本人及主要参与人亲笔签字,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需提供原件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每份申请书与要求提交的附件装订成册。
10. 申请书在线提交后如需退回,请联系科技处。建议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独一张,方便替换。
11. 2019年基金委选择重点项目与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者。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12. 2019年申请书个人简历模版将“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改为10篇以内。请严格按照简历模版要求列出,否则不予接收!
三、关于合作研究申请
1. 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境内)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请书基金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合作研究双方应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含预算分配),该协议无需提交基金委。
2. 项目申请人与合作方参与者应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即分预算),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即总预算),分预算至少需经合作方参与者签章(在预算表空白处)。定额补助式项目的分预算无须提交基金委,成本补偿式项目(即重大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分预算需作为申请书附件提交基金委。
3. 合作研究外拨资金应在预算说明书中单独说明;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协议,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4. 以我校作为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须请我校参与人签好字再到科技处办理盖章事宜。
四、申请接收
1. 科技处组织力量对申请书进行审查,保证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学校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日期如下。
1 )面上、青年: 各学院于3月5日前汇交科技处。项目申请人在线提交后即可打印,不需等单位确认。科技处形式审查后,需要修改即退回、重新提交。面上项目申请材料一式2份、青年项目1份。
2 )其他各类项目:各学院于3月8日前汇交科技处 。申请人在线提交,待单位确认后打印最终版。重点、优青两类项目提交 1 套完整的申请材料(含签字盖章页)及单独的 1 张签字盖章页;其他类型项目提交一式2份。
2.请项目申请人尽早填写申请书。
3.申请材料由个人汇总交科技处。
科技处
2019年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