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的精神,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能真正承担、组织、实施并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且职称须副高级以上,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课题主持人只能同时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申请者可根据《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规划课题指南》确定研究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自拟课题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鼓励开展教育基本理论、教育难点问题和教育实验研究。
3.本年度继续设高校外语专项课题、高校艺术专项课题。
4.凡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国家、自治区、教育厅课题,不得再重复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0.5—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6.课题申请相关表格请点击附件下载。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报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
1.报送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申请•评审活页》(一式4份),《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将以上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jnsykyc@126.com。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
联 系 人:杨瑞芳 胡文婧
联系电话:8989031 8989032
附件:1.《课题指南》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4.《活页》
5.《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