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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2021年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04月12日 15:57  点击:[]

各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1年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应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征集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请申请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imsti.cn/),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新增生成,有申报意愿的老师请联系科技处石文华老师分配账号(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可注册登录后系统内下载)。

2.因需预留校内审核时间,请申请人在2021年5月1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因错过时间、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具体申报通知及申报相关文件材料,请点击附件链接查看并下载。

联系人: 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关于发布2021年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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