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并组织教师申报课题。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自治区其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院校(包括本科院校及高等职业院校)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申报者可根据《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参考》(见附件链接通知)确定研究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
3.本年度采取网上申报的办法,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链接通知)
4.凡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国家、自治区和教育厅课题,以及往年未结题的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此次不得再重复申报。
5.更为详细的申报要求及相关附件电子版见链接通知。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按照通知精神,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之前未获取个人网上申报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技处管理人员查询。因网报需上传申请书单位盖章页,请申报课题的老师于6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报送到科技处409室,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并上传盖章页。
联系人:胡文婧 石文华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