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紧扣学校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现将2025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类别、资助额度及要求
1.2025年设立的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领域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类。
2.批准立项的研究项目,学校给予经费资助。详情如表:
研究领域 | 项目类别 | 资助额度 (万元) | 预期成果要求 |
自然科学 | 重点 | 1 | 必须包含研究周期内获批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发表1-2篇学术论文 |
一般 | 0.5 | 必须包含发表1-2篇学术论文 |
人文社科 | 重点 | 0.8 | 必须包含研究周期内获批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发表1-2篇学术论文 |
一般 | 0.3 | 必须包含发表1-2篇学术论文 |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1.项目研究内容与申请者研究领域密切相关,题目自拟。
2.申请者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研究的项目数不超过两项。凡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含立项在研博士创新基金项目、各类专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3.鼓励未获得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三)项目研究期限及结题要求
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项目结题采取多种形式。
1.项目主持人在该项目研究基础上获批相近领域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则可以以新获批项目的立项依据作为结题鉴定成果。
2.项目主持人围绕本项目的成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且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奖励,经专家审核合格,可以用来作为结题鉴定成果。
3.项目主持人的项目有关成果转化应用到生产生活领域,取得经济效益,经组织专家现场认定和经有关单位认定的,可以作为成果结题。
4.项目主持人完成任务书约定的成果的,可以结题。
二、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部分依据《集宁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集师发〔2024〕124号)《集宁师范学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细则》(集师发〔2024〕125号)等相关文件以及《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参考》(附件3)做好预算编制。
项目申报材料以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1.报送材料包括:《2025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2)一份,相关电子版材料以“学院+2025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2.报送时间、地点:项目报送于2025年12月12日12点前送到科技处407、409办公室,凡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或未按规定报送,视为未申报。
联系人:胡红彦、石文华
联系电话:0474-8842707
附件:
1.2025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2.2025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3.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参考
科技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