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决策部署和202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现面向全区民政系统、社会各界征集政策理论研究成果。
一、申报评选步骤
(一)课题发布和申请
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在《2026年内蒙古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件1)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涉及内容自拟题目。申请者需填写《2026年内蒙古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2026年内蒙古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者承诺书》(附件3),由于需要盖章寄送,请于2026年1月21日当天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科技处407、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jnsykyc@126.com。
(二)课题立项和管理
申报材料由自治区民政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课题承接单位。通过评审并自愿申报民政部课题的,推送参加民政部课题立项评审。符合我厅课题立项要求的,通过评审并自愿申报自治区课题的,由自治区民政厅与承接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课题结题和评奖
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由自治区民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发放结项证明,对前期研究工作予以一定经费支持,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和经费支持。民政系统内单位、个人开展课题研究不予经费支持。推荐优秀结题成果参加2026年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论文集评选。课题研究报告需报送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报送截至日期为2026年6月24日。
二、研究成果要求
(一)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二)政策性。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政策,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创新性。相关研究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盟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规范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10000字,并单独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决策咨询建议,切实加强研究成果向领导决策转化运用。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4)。
联 系 人:石文华、胡红彦
联系电话:0474-8842709
电子邮箱:jnsykyc@126.com
附件1.2026年内蒙古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doc
附件2.2026年内蒙古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2026年内蒙古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4.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doc
科技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