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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丝路民族交融与北部边疆治理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6:14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室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要求,加快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促进我区社科研究资源优化整合,助力一流智库建设,形成社科研究协同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区社科研究创新能力,助力地方文化建设。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在部分高校社科联、盟市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经协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集宁师范学院一致同意共建“草原丝路民族交融与北部边疆治理综合实验室”,实验室共建起始时间为20257月,时限为2年。

创建本平台实现的功能有:强化多学科融合研究,推动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大数据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深入研究草原丝路民族交融的历史脉络与边疆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形成更系统、全面的研究成果,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更坚实的理论支撑。深化数字化技术应用。运用3D建模、虚拟现实等技术,进一步完善“丝路边疆治理数字档案库”等建设,复原更多草原丝路相关遗址风貌,打造更多可视化历史教育资源,推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利用。ƒ服务国家总体安全战略。聚焦总体国家安全理论,重点关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等方面,加强对边疆地区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监测和预警,为国家安全战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智力支持。4助力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与产业界合作,发挥科研平台优势,加快知识创新与技术开发,建立“研发-转化-生产”产业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边疆地区经济发展,寻求边疆地区利益福祉最大化。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

为更好地体现集宁师范学院的办学特色,有效地利用当地的文献、文化遗产资源,充分挖掘学校各学科的发展潜能,结合跨学科研究逻辑与技术应用思路,实验室研究内容主要为“历史-治理-文化-生态-技术”五位一体的研究架构,具体为

(一)草原丝路历史与民族关系研究

1.草原丝路贸易网络与经济互动研究

系统梳理匈奴、突厥、蒙古等游牧民族与中原王朝的贸易模式如互市、朝贡、茶马贸易等,重点分析《史记》等文献记载的“长城下贸易”机制;利用GIS 技术绘制草原商道,如阴山大漠隘口、榷场口岸的时空演变图谱,量化贸易路线与战争——和平周期的关联性;结合考古发现,如钱币、器物铭文与历史文献,构建草原丝路贸易的货物流动数据库,如丝绸、马匹、铁器的流通量等。社会网络分析(SNA)模拟贸易节点的枢纽作用,如回鹘在唐宋丝路中的中介地位等等。

2.北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交”)史实研究

整理内蒙古地区东胡、鲜卑、突厥、契丹、蒙古等民族的互动案例,挖掘“和亲”、“会盟”、“屯田”等事件的深层动因;收集民族交往的历史叙事与民间故事,如昭君出塞、蒙古与汉族的联姻传说等,构建 “三交”案例库;分析历史上民族语言、宗教、艺术的互鉴现象,如佛教在蒙古草原的传播、汉地建筑对辽代城池的影响等。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历史实证,开发“民族交融”数字化教育资源。

(二)北部边疆治理历史研究

1.历代边疆治理制度与政策研究

系统研究秦汉“蒙恬筑长城”、唐代羁縻政策、清代盟旗制度等治理模式,分析中央王朝对蒙古高原的管控策略;整理边疆理政机构演变,如汉代匈奴中郎将、明代九边军镇等,评估不同政策对民族关系、社会稳定的影响;对比研究游牧民族自身的治理经验,如匈奴“左右贤王制”、蒙古帝国千户制,提炼适合边疆特点的治理智慧。为当代北疆生态移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历史参照。

2.边疆历史地理与地名文化研究

考证内蒙古地区古城、山川的历史地名演变,分析民族迁徙与地名更替的关联;利用历史地理信息系统(HGIS)叠加不同朝代的疆域、城池、交通数据,可视化边疆地理格局的变迁;研究地名中的民族文化交融痕迹,如蒙古语地名的汉语化、汉地地名的游牧文化影响。

(三)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长城文化研究

1.古城、墓葬与岩画的考古与数字化研究

对内蒙古秦汉北魏城池、金元遗址、匈奴、契丹墓葬进行考古数据采集,分析城池布局与边疆治理的关系。研究岩画如阴山岩画中的游牧生活、宗教信仰符号,结合历史文献解读游牧民族社会结构。运用 3D 建模、虚拟现实技术复原遗址风貌,构建“丝路边疆数字档案库”,推动文化遗产的活态利用。

2.系统调查乌兰察布境内长城的关隘、烽燧分布,建立数字化档案(含 3D 建模、影像采集);研究长城在战争时期的军事功能与和平时期的贸易、文化交流作用,分析其作为“民族交融带”的历史内涵;整理长城相关的诗词、传说、建筑艺术,构建 “长城文化数据库”,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如 VR 重现长城互市场景)。利用大数据分析长城文化公园建设的优化路径,结合旅游开发设计文化传承方案。

(四)生态文化与红色民俗文化研究

1.草原生态文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挖掘游牧民族 “逐水草而居” 的生态智慧,分析历史上草原畜牧与生态承载力的平衡机制;整理游牧民族的生态禁忌、节气历法等文化传统,为当代草原生态保护如草畜平衡政策等提供历史借鉴;结合气候数据与历史文献,研究小冰期等环境变迁对游牧经济的影响,预测未来生态变化的社会应对策略。

2.红色文化与民俗文化挖掘研究

系统整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前后的革命历史(如集宁战役),挖掘红色遗址与英雄故事;研究各民族民俗活动(如那达慕、敖包祭祀),分析民俗中的民族交融元素;利用数字化手段记录濒危民俗(如游牧生产技艺),开发“边疆红色文化”“游牧民俗”数字展览项目。

(五)跨学科技术支撑与应用体系

大数据与数字技术平台建设。构建“草原丝路-北疆治理”多源数据库,整合历史文献、考古数据、遥感影像、社会调查等信息;开发专用分析工具:应用多语种OCR识别系统、民族关系情感分析模型、边疆治理政策仿真平台,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为学界提供标准化研究工具,支持跨机构合作研究。技术赋能研究应用场景。用机器学习分析历史文献中的民族关系关键词,量化不同朝代的交融程度;利用 GIS空间分析预测现代边疆地区的文化旅游资源布局,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数字孪生技术模拟历史上边疆政策的实施效果,为当代治理提供“虚拟试验场”。

三、实验室组织架构

本创新平台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组成,并设首席专家1名,相关研究人员若干名。学术委员会主任由张宝成担任,首席专家由拓俊杰担任,基地主任由张军担任。

四、实验室运行管理

(一)实验室的具体工作

1.吸纳区内外专家学者,组建科研团队,建设完善研究人才梯队,并成为开展 边疆治理与北疆安全 研究的骨干力量。

2.发挥团队的人才、学术优势,聚集研究力量,聚焦边疆治理与北疆安全等 重大问题,收集相关资料,开展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研究,推动学术创新。

3.向社科联报送边疆治理与北疆安全应用对策稿件。

4.发布研究成果,加强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5.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学术活动、普及社会科学知识等。

(二)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协同推进实验室规范长效运行,各司其职、联动履职推进平台建设落地见效。实验室作为省级社科创新平台,需整合科研资源,主动申报并高质量承接各级社科科研项目,所承担的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对应项目管理办法全流程规范执行。经费保障上,甲方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立项与专项经费资助,实验室科研经费来源于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拨款及乙方自筹配套经费,专项用于课题研究、学术活动举办和日常运营开支。管理履职上,乙方须接受甲方工作指导、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保质完成社科联交办的常规及临时性工作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实验室名义擅自发布课题、开展各类对外活动。

乙方须依规认定实验室省级平台属性及对应项目省级定级,配齐固定办公场地与基础办公科研配套条件,全面承担实验室建设攻坚、日常运维及管护工作,按甲方部署常态化开展社科普及相关工作。科研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权益共享,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擅自处置。甲方主要负责实验室科研项目立项审核、建设周期结项评审及成果验收考评等核心管理工作,严把建设与科研质量关口。

(三)考核评估与退出管理

实验室实行两年一周期综合考核、一年一阶段评估资助的管理模式。首年经专家评审,以委托课题形式资助1-2项一般科研项目,实验室须每年1月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自治区社科联依据年度履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酌情决定是否追加经费或项目数量。科研成果实行正向激励,成果获省级领导批示、核心期刊发表或厅级以上单位采纳应用的,次年增加一般项目数量;著作类成果结项且评估合格的,追加3万元出版资助;获国家及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的,次年增设1个重点课题。

两年建设周期内,实验室须完成两项核心期刊发文,或成果获盟市以上党政机关采纳、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未达标则综合考核不合格,到期不予续签建设协议。出现偏离平台定位开展无关活动、考核造假、未按约完成建设任务、自行申请撤销平台及其他不适宜共建情形的,一律不再续签合作协议,终止实验室共建运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