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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不端案件通报(2025年第2批案例8~14)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6:28      浏览次数:

案件通报(2025年第2批)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现根据有关规定,将给予通报批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八)经查,湖北某高校余志红等发表的论文“Zhihong Yu*, et al. Doxorubicin-loaded redox-responsive micelles based on dextran and indomethacin for resistant breast cancer. Int J Nanomedicine. 2017;12:6153-6168.(标注基金号81402434)”和“Zhihong Yu*, et al. Indomethacin-based stimuli-responsive micelles combined with paclitaxel to overcome multidrug resistance. Oncotarget.2017, 8:111281-11294.”存在图片伪造篡改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取消余志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719日至2027718日),给予余志红通报批评。

  (九)经查,浙江某两所高校徐继、宋广元等发表的论文“Guangyuan Song#, Ji Xu*, et al. miR-551b regulates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and metastasis of gastric cancer by inhibiting ERBB4 expression. Oncotarget. 2017, 8(28):45725-45735.”存在图片伪造篡改问题,且徐继将该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申请号81801100748207101224)申请书。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取消徐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719日至2027718日),给予徐继通报批评;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取消宋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719日至2027718日),给予宋广元通报批评。

  (十)经查,辽宁某高校方晶晶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和提供虚假同行专家推荐信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撤销方晶晶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三维深度学习技术的玉米群体形态结构解析与三维重建方法研究”(申请号6247076473)申请,取消方晶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719日至2029718日),给予方晶晶通报批评。

  (十一)经查,上海某高校梁巨波在2023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和出具不实陈述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梁巨波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型免疫检查点Siglec15通过调控髓源抑制细胞在自身免疫性肝炎免疫微环境的机制研究(申请号8230034806)”申请,取消梁巨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项目资格3年(2024719日至2027718日),给予梁巨波通报批评。

  (十二)经查,天津某高校张宁宁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张宁宁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关节软骨衰老与再生修复障碍的分子机制研究”(申请号8240092759)申请,取消张宁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719日至2027718日),给予张宁宁通报批评。

  (十三)经查,江苏某高校曹露露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曹露露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运用蛋白质组学探究替莫唑胺治疗耐受与胶质瘤中小胶质细胞的关系”(申请号8240131039)申请,取消曹露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719日至2027718日),给予曹露露通报批评。

  (十四)经查,黑龙江某高校孙琪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孙琪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IL-33调控小胶质细胞和巨噬细胞对脊髓损伤后髓鞘再生的作用研究”(申请号8240055211)申请,取消孙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719日至2027718日),给予孙琪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