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春季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系统提示时注意事项:认定机构选择“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集宁师范学院”。)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的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提交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审核合格后,材料报教育局审核。
(三)教育局审核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
(一)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需要签名)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
(二)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原件由二级学院审核);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学号排序(在校外普通话测试站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学生,需经我校普通话测试站开具认可证明,否则不可申报2018年教师资格证);
(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必须是红底(大头帖、快照等均不接受、所交照片与网上申报电子照片必须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
三、填表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手工填写,转换为PDF格式后,A4纸逐页正反面打印),并本人签字。非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中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4、5、6项填写“良好”,7、8、9填写“无”,鉴定单位:“集宁师范学院”,鉴定单位地址:“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电话:“二级学院办公室电话”,填写后用A4纸打印。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我校2018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报专业要求:申请任教学科必须和所学专业相同。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蒙古学学院蒙语授课学生普通话水平暂不作要求)。
(四)申报人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15日
(五)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15日
各二级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2018年本院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再补报。
注:各二级学院必须在4月28日前提供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在7月份不能正常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名单,各二级学院的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的公章,7月份不能正常拿到毕业证的毕业生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989035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