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文件的通知,现将我校2017年中(初)级职称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直接申报中级;
(2)硕士研究生进入学校工作满两年后可以申报中级(截止到2014年12月底以前入校工作的);
(3)本科学历人员取得初级职称后在相应岗位工作满4年后可以申报中级;本科学历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级;
(4)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年限时间截止到2016年底。
2、业绩成果要求
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及各项荣誉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底,研究生的成果包含硕士、博士毕业当年发表的论文、论著等。
二、填表及材料要求
1、表格材料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必须是正反面打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十份(用A3纸打印)
2、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认证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
(3)任职以来的教学课时的总体情况表(教务处盖章)
(4)任职以来班主任或辅导员证明(学生工作处盖章)
(5)教师资格证
(6)初级职称本或其他中级职称本(转系列)
(7)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科研课题
(9)论文(按时间顺序排列)
(10)荣誉
(11)其它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上述顺序排列整理好,不要装订。
3、表格材料填写要求
(1)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2)论文需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
(3)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
4、报送材料的时间
报送材料从1月2日开始,1月3日下班前结束。
三、其他要求
本次申报中级各学院不受指标限制,但必须严格把好条件、质量关。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得申报。
联系人:郭莉 联系电话:8989035
附件: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