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从本学期起学校绩效工资须按月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细则报送要求
为保证绩效工资按时发放,各部门、各学院要根据切块金额,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做好本部门切块绩效发放细则,于2019年3月19日前交学校人事处劳资科,劳资科汇总后提交学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议,批复后从4月份执行。
二、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的绩效工资及部门切块绩效工资将按月发放,各部门要做好日常考勤考核管理,每月3日前按附件中报表报送上月绩效,同时附教师课程表备查(课程表上要标明总课时),课程表及报表均须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绩效工资要随基本工资按月一并发放,事关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发放。部门不按时报送的将不再补发。
三、切块绩效核算结果
切块绩效核算结果另发给部门。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2019年绩效工资审批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