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重要通知

正文

集宁师范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1日 15:37   编辑:李景杰   访问量:

按照《关于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高层次人才考察及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名单

序号

姓 名

考察部门

序号

姓 名

考察部门

1

包琪

政法与历史文化学院、纪检委

9

乌日娜

音乐学院

2

许慧

教育科学学院

10

王思博

美术学院

3

牛宏宇

计算机学院

11

刘欣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计算机学院

12

王芳琴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田箫

计算机学院

13

韩超

附属实验中学

6

范晓宇

化学与化工学院

14

袁源

附属实验中学

7

白力格

生命科学学院

15

希荣

附属实验中学

8

杨东升

生命科学学院

16

王媛

附属实验中学

(二)考察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考察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2.地点:集宁师范学院行政楼414室

3.联系方式:0474-8989033    温老师

引进人员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电子或纸质调档函,请及时与温老师联系。

(三)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察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4.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员证明(报考岗位有党员要求的)等;

6.个人档案;

以上1-5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考察方式

1.审阅引进人员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审查个人档案材料;

3.组织面试。

面试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面试评委至少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包括一名心理咨询教师,面试结束后各部门需提交一份考察结果报告,报学校人事处。

二、其他要求

(一)考察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资格。考察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严格落实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考察人员规模,在考察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考察人员需提供健康码并配合学校进行体温检测。

三、体检工作安排

考察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要求详见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wmpta.org.cn/html/4/Content804.html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