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融入师德师风教育,形成崇尚师德典范、争做师德标兵的良好师德师风建设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二级学院开展“学党史 悟思想 铸师魂——寻找身边的师德典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教育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二)深入学习各级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学校编印的《师德师风学习材料汇编》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内教教师字〔2020〕75号),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二、主题活动
用好线上资源,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主题活动,组织教师观看电视纪录片《为了和平》、电视专题片《人民的小康》《百年风华》《红船》、电视剧《跨过鸭绿江》《山海情》及《光荣与梦想》《觉醒年代》《大决战》《功勋》等“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剧目和优秀典型事迹纪录片《黄大年》《李保国》《一生只为一事来》等,激发广大教师学习内生动力,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三、警示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四、典范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寻找选树身边的师德典范,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面向广大教师生动讲好师德故事,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推荐名额不限。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一)部门推荐意见(纸质)。
(二)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
(三)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交纸质及电子版。学校鼓励被推荐人采用录制微视频(个人事迹介绍、专题片、情景剧等,一般不超过15分钟)等多媒体方式介绍本人先进事迹。
(四)个人宣传材料(200字)及近期工作照(只要电子版)。
上述纸质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jnsfxyrsc@163.com。
五、有关说明
(一)“学党史 悟思想 铸师魂——寻找身边的师德典范”活动贯穿2021年全年,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合理进行安排部署。
(二)学校将在2021年6月底前从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师德典型中评选出2021年度师德标兵。
(三)学校将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对各二级学院开展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报送材料联系人:吕娜 0474-8989035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身边师德典范推荐表》
教师工作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