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王红旭同志学习的通知》(教师函[2021] 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王红旭同志学习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在我校深入开展向王红旭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的活动,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通过举办座谈会、集中研讨、征文演讲、讲述师德故事等多种学习形式开展学习,重点将王红旭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励我校教职工弘扬奋进的担当精神,彰显教师关心学生的大爱情怀。请各部门精心组织学习,深入宣传践行,并做好学习记录和宣传报道,于7月20日前完成学习和宣传工作。
附件:1.教育部关于追授王红旭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2.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王红旭同志学习的通知;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王红旭同志学习的通知。
教师工作部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