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集师党办发[2020]85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将在每年9月份开展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
二、相关要求
(一)师德师风既是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又决定着学校的学风和校风,决定着学校的精神风貌和人文风格,各部门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考核程序,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务必按时提交材料。
(二)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表》时,要求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且个人信息必须与档案中信息一致,不得涂改。各部门在“考核结果”栏填写考核等次,在“学院(部门)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意见”栏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各部门需将《集宁师范学院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表》纸质版于9月24日前统一交到人事处416室,其他考核材料部门内部留存。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
2.集宁师范学院教师师德考核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