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政教辅部门、附中: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2021年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精准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突出实绩、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岗位设置、要求和条件为基础,以履行岗位的能力为参考,以善于作为、实绩突出为导向,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且受聘于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为2018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要求
(一)考核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凡能够量化的考核内容及要素,均应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确实难以量化的考核内容及要素,采取定性分析的方法,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
考核内容。
以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任务和聘约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量化及赋分标准可参照附件1中内容。
四、考核等次与结果使用
(一)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得分100—90分为优秀;89—70分为合格;69—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聘期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优秀等次比例要分别确定。
(二)聘期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的等次是决定岗位聘用(晋升、续聘、缓聘、降聘、解聘)或调整岗位及岗位薪酬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聘用在二级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党政教辅部门人员需在二级学院参加考核。
(二)本次考核需于11月29日前完成。
(三)《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9348984@qq.com。材料报送联系人:刘晓鹤 0474-8989035
附件:
1.《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期量化考核参考表》
2.《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3.《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