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4号)文件规定,结合《集宁师范学院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办法》,按照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学校将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本次聘用是在2021.08-2024.07聘期范围内开展的,以评聘结合为原则的晋档、晋级聘用。
二、聘用组织
(一)为保证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2023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春
副组长:李凤斌 李景杰
成 员: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党政办、图书馆、人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设置;2.审定各聘用工作组提出的拟聘用人选;3.负责主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4.决策岗位聘用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具体事务。
(二)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本工作组所设岗位的分级竞聘工作。
1.教学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
组长:李景杰
成员:各教学部门院长
工作人员:王祯祺 吕 娜
2.党政、教辅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
组长:李凤斌
成员:党政办、图书馆、人事处负责人
工作人员:刘晓鹤 包白峰
(三)各教学部门要成立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部门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拟定本部门各类各级岗位的具体职责。2.负责本部门各类各级人员的竞聘、推荐工作。3.负责收取本部门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并统一报送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学校成立岗位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应聘人员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等有异议的,有权向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复议要求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捏造事实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受理机构有责任为申诉人保密,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
三、聘用要求
(一)岗位聘用需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办法》中聘用条件执行。
(二)首次聘用人员只能聘为相应职务的最低等级。
(三)同档次晋级时需逐级聘用,不得越级晋升,同时须在相应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即在下一等级岗位聘满2年以上)。
(四)同档高级别岗位可降级使用。
(五)不满一个聘期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聘用期限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岗位聘用合同签至法定退休年龄。
(六)非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能聘用在最低等级的岗位,不能晋级,且必须尽早尽快转评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七)为保证多数教职工利益,聘用时要充分考虑人员工资序列。
(八)岗位聘用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工作各级组织机构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到本人或与本人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岗位设置
三级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统一聘用,其他各级各类岗位均由部门按岗位设置数组织竞聘,报学校审批,岗位分级设置详见附件。
五、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各教学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公布本部门各类各级岗位设置数及聘用条件,同时将聘用方案报学校人事处。
2.个人申请。教职工根据岗位聘用条件,竞聘符合要求的岗位,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并提交业务所在部门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3.组织审核。各部门岗位分级聘用领导小组受理个人申请,按照学校下达给本部门的各级各类岗位数,根据岗位聘用条件,审核推荐各级各类岗位拟聘用人选。
4.岗位竞聘。各部门聘用工作小组组织符合岗位资格的人员进行竞聘,并将竞聘结果在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及公示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5.申报主系列三级岗位和辅系列人员,经业务所在部门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经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评审,确定拟聘人选。
6.各部门聘用工作小组确定的人员经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评审,确定拟聘人选。
7.学校审批。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聘用资格进行审批,通过讨论、评审或表决等方式,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选。
8.网上公示。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9.审核备案。学校人事处整理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10.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11.兑现待遇。学校人事处按照程序办理工资审批手续,兑现工资待遇。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部门岗位分级聘用领导小组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聘用方案,方案通过后,于5月23日前报送部门聘用结果、《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部门公示及相关岗位聘用佐证材料,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经学校审批,确定聘用人选后,下发岗位代码,各部门将《备案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
(三)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再通知受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联系人:刘晓鹤 王祯祺 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部门制定)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本人填写)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部门填写)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本人填写)
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人填写)
6.《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说明
7.《指标分配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