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深入贯彻《关于在全校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我校高质量发展,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科技处将在全校开展调研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地点
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一)。
二、调研对象
各教学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教职工。
三、调研重点
教学部门在绩效工资管理、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实践锻炼和职称评聘、师德师风建设、科研平台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四、调研人员
党委委员、副校长李景杰,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部长、处长刘国义,科技处处长董永胜。
五、调研形式
走访座谈。
六、其他要求
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活动,提前规划,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部门相关教职工参加调研座谈会。参加调研座谈会的教职工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模式。
集宁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科技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