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和选拔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各部门最多推荐1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选,并于9月11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表、申报人员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王祯祺 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
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推荐申报人员一览表。
人事处
2023年9月8日